市各有关单位:
《句容市打击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打击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
固体废物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镇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问题整治部署要求,坚决打击利用关闭矿山宕口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形成高效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解决矿山宕口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积存固废全面清零、新增固废全面遏制、管理机制全面优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的目标,对矿山宕口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生态环境隐患;坚决遏制新增矿山宕口发生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对日常巡查、执法管理中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行为要加强溯源和深挖,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建立完善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治机制,提升现代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定期排查整治机制。以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每月集中对区域内所有矿山宕口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存在非法集中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问题,逐一制定合法合规的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开挖、转运、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现场管理,对可疑倾倒、填埋物进行必要检测,对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和受污染土壤要落实规范安全处置去向,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域的集中排查,市“一巡多功能”办公室实施“无人机巡控”,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处理。
(二)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矿山宕口巡查任务,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有专人负责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管,实行“四有”管理,即:一要有专职巡查人员,进行全时段、全区域的覆盖巡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村(社、组)负责将每日巡查情况报告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各镇(街道、管委会)汇总后报告市“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办公室;二要有责任公示牌、警示牌等标识标牌,明确镇(街道、管委会)、村(社、组)各级负责人和巡查人员名单和职责;三要有围挡、大门等硬隔离措施,防止外来车辆随意出入;四要有矿山宕口进出道路和内部监控设施,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数据同步接入市城管局,市“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非法盗采巡查、林区巡查、渣土管理巡查、交通违法行为巡查等工作中,杜绝“管一事只巡一事”、对其他事“巡而不见”“巡而不管”的现象,巡查矿山宕口时要兼顾对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巡查,做到互通互报,建立群防群控体系。
(三)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管理中发现的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就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整治。要深挖细查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线索,追根溯源,严查背后隐藏的职业化、团伙化违法行为、内外勾结行为和黑色利益链条。要强化联动执法监管,深化两法衔接,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严惩。
四、职责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宕口日常管理负总责,建立并落实村(社、组)基层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及时处置在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中发现的固体废物。
公安局负责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破坏农用地、林地、涉黑涉恶等涉刑案件的侦查侦办;协助属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矿山宕口倾倒、填埋固体废物溯源和调查取证工作,保障和维护行政执法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立全市矿山宕口动态清单,协助和指导属地政府开展矿山宕口林地内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以及巡查管理工作。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城管局负责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查处工作,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矿山宕口内发现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局协助做好跨行政区域运输固体废物车辆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属地政府对矿山宕口内发现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分类和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快速行动,做到守土尽责,切实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履职尽责,坚决打击利用矿山宕口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二)强化联动联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沟通,加强对镇(街道、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健全信息共享、督察督办、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监督执纪。要充分利用“12345”等举报热线和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对发现的矿山宕口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问题线索和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速查实查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对因巡查人员巡查未及时发现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造成重大损失或生态环境问题等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情况,以及瞒报虚报、弄虚作假或者内外勾结的,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严肃追究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及时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前移监管关口,堵塞监管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利用矿山宕口实施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