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需要,《句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方案)》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2019〕64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7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1〕56号)、《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统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镇江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本优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省、镇江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决策部署,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建成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县为目标,建立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人才,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培育人才、协调服务、加强监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乡村振兴,靶向发力。充分利用我市山水湖泊、特色田园的农业资源,深度挖掘我市农业、工业、人文、生态、旅游等特色潜力,发展“电商+企业”、“电商+合作社”、“电商+基地”、“电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强化各类主体利益联结,进一步拓宽本地农产品上行渠道,以农村电商的新兴经济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整合资源,示范推动。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物流配送机制、加强品牌培育、推进农村产品上行、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因地制宜创新性开展特色工作,培育示范站点、广泛应用人才,释放农村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三、工作目标
以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以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和富民为导向,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发挥北部新城电商孵化基地作用,开展直播、沙龙、培训、竞赛等交流活动。建立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叠加直播带货、产品展示等功能,实现部分站点的市场化运作。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打造和完善“句品划算”县域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结合我市葡萄、福桃、草莓及其他农文旅产品推荐活动,助推农村产品上行。加强与农林学院等单位深度合作,精准培育应用电商人才,广泛就业创业。多渠道实现我市电商产业快速发展,力争打造出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发展模式。
四、实施内容
(一)打造市级电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发挥统筹作用。因地制宜建设并运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依托华阳街道北部新城人才港,打造市级电商孵化基地,统筹品牌、标准、金融、品控、培训、物流等服务,叠加产品展销、大数据展示、物流服务等功能,全面展示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成果。
2.发挥培育作用。通过自主报名、单位推荐、社会选拔等方式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和个人入驻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育孵化。为初创企业及创业群体提供设计、品控、融资、运营等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定期举办沙龙、培训等交流活动,带动大学生、企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运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创新。
3.发挥流通作用。打造网红直播间,建立本地运营团队,培养选聘专职带货主播,深入田间地头与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直播上行服务和指导,助推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不断完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4.发挥中枢作用。指导协调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服务功能。根据我市实际,整合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多站合一、合作共享,推动站点具备线下体验、快递收发、农副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和新零售等功能,促进站点可持续运营。
(二)打造市镇村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
1.建设农村智慧物流。建设市级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开辟城区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协力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持续优化升级服务功能,推进共同配送运营市场化、可持续化,进一步规范邮快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我市快递服务质量,完善快递行业统计工作。
2.发展农村共同配送。立足开放、共享,整合我市交通、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本地物流等资源要素,着力突破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深化交邮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等统仓共配模式,推动快递下沉到村,有效提升配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3.加强快递末端网点建设。依托镇村级综合服务站,促进快递末端网点规范有序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提升物流板块人员和站长服务水平,对其进行示范县建设相关内容、智慧乡村应用、直播带货、线上店铺运营等多方面的培训,形成信息通、商流通、物流通,物流和商流当/次日达的新“三通一达”现代流通服务模式。
(三)建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1.设立镇村电子商务站点。对现有的农家店、供销社网点、便利店、邮政、快递、金融、村民活动中心等服务站点资源进行改造升级,配置必要的服务设备,植入废品回收、家电维修、农资销售、代购代销、农产品展示等功能,宣传推介全市草莓、大米、茶叶、葡萄等农特产品,搭建提高消费质量、扩大产品销售、拓展增收渠道的新型服务平台。
2.提升站长服务能力。对镇村站点站长开展电商理论知识、直播带货、智慧乡村应用、视频剪辑等实操性知识培训,并从中择优选出有潜力、有兴趣的站长进行跟踪指导。择优选取电商服务站点升级成为示范窗口与标杆,树立电商致富带头人,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3.开展电商推广活动。广泛进行项目的宣传工作,引导周边村民参与电商行业,帮助周边村民销售农产品,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带动村民深入学习电商、融入电商、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
1.建立公开透明的全程可溯源体系。帮助企业、合作社等加入溯源系统,完善特色农产品分级、包装、贮存、品控、检测、运输等服务,推动农产品实施操作化规范,实现农产品标准化。
2.打造“句品划算”区域公用品牌。助推句容特色农产品及居家日用品等延伸销售链条,扩大知名度,力争打造一批影响力大、识别度高的名片产品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3.提升流通水平。对全市范围内具有相对优势的农副产品、乡村旅游、餐饮、民俗等特色产品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并在“双十一”、“跨年直播”及我市的草莓、葡萄、福桃等农文旅推荐活动中得以推广,促进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加强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并做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
4.完善供应链体系。逐步构建具备“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的农村新型流通体系,从宣传发动、人才培训、平台搭建等方面入手,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通过“电商+企业”、“电商+合作社”、“电商+基地”、“电商+农户”模式,带动农民组团发展电商,利用农村电商平台整合资源,进行集约化、规模化订单生产。
(五)深化电商人才应用转化,夯实地方人才基础
1.开展培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域电商及农村电商的未来趋势及方向、农产品上行与电商实操等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相关人员对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理解,提高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为推动电商向更深层次、更大规模、更高效益的新一轮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举办技能比赛。开展直播大赛、短视频大赛等活动,由各部门、各乡镇推荐优秀电商带头人物,通过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与培育孵化,打造本市直播团队,形成常态化、可持续化、市场化运营模式,储备电商技术人才,营造市域内电商直播氛围。
3.注重培训实效。针对已培训人员,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为其提供辅导、孵化等跟踪服务。帮助当地青年实现电商创业就业,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创业转化的对接。为本地农产品及工业品生产销售者提供网络销售培训,帮助企业和经营主体应用网络推广宣传和营销,快速带动本地企业创业创收。
五、资金安排
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周期内估算投资约2000万元,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打造市级电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资金为325.15万元。
(二)打造市镇村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支持资金为271.13万元。
(三)建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资金为159.12万元。
(四)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支持资金为1064.6万元。
(五)深化电商人才应用转化,夯实地方人才基础,支持资金为180万元。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
围绕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现状等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有针对性地做好科学规划和布局,制定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提请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备案公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5年4月)
项目承办单位按照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合同倒排工期、细化进度节点进行建设。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对项目建设实施全程指导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正,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和正常运营。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4年6月-2025年4月)
坚持问题导向,由项目承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后提出验收申请,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同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项目可持续性发展。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4月-2026年4月)
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系统总结,不断巩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句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以及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邮管)在公服中心及站点建设、供应链体系、物流配送等领域的引领作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各镇、街道、管委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镇村服务站点选址、更换等对接工作,加强站点的属地管理。
(二)严格考核督查。按照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并聘请第三方加强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选择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考核,确保项目后期持续运营和建设实效。华阳街道、茅山镇、天王镇、白兔镇、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项目资金补助单位和承办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拨付资金,做到单独立项、专款专用。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指导、工作督导、绩效考核,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随机检查,促进项目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三)创新政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镇江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统筹谋划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站点及项目的扶持。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等领域的专项政策和项目,挖掘产业优势,突出我市特色,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及时同步公开实施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在网络公开财政支持的项目信息,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或审计举报窗口。积极与商务部信息填报系统实现对接,及时报送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按时提交自评报告,按期填报“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总结示范工作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营造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沙龙、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描述 |
分配金额 |
(一)打造市级电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
一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
1462590 |
北部新城电商创新创业中心装饰工程 |
588950 |
|
二期完善市级电商公服中心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
1200000 |
|
小计 |
3251540 |
|
(二)打造市镇村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 |
一期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2111290 |
二期升级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 |
600000 |
|
小计 |
2711290 |
|
(三)建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
一期村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
1191210 |
二期打造镇村电子商务示范站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
400000 |
|
小计 |
1591210 |
|
(四)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 |
一期溯源中心、检测中心建设 |
1313680 |
一期区域公共品牌打造 |
3691980 |
|
二期落地“句品划算”电商品牌,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 |
1200000 |
|
华阳街道农村流通领域补助 |
600000 |
|
项目 |
项目描述 |
分配金额 |
(四)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 |
茅山镇农村流通领域补助 |
750000 |
天王镇农村流通领域补助 |
400000 |
|
白兔镇农村流通领域补助 |
1000000 |
|
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推荐等项目补助 |
750000 |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旅游项目补助 |
940300 |
|
小计 |
10645960 |
|
(五)深化电商人才应用转化,夯实地方人才基础 |
一期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
1300000 |
二期深化电商人才应用转化,夯实地方人才基础 |
500000 |
|
小计 |
18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备注:
1.根据《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2019〕649号)精神,用于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中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用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中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的中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