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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句容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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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句容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规定要求,结合《镇江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文件安排,现制定我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计划安排

1. 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人员与证件信息维护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无完成40学时的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促上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抓好问题整改,并实施验收销号,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未报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的单位,就整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表指出的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全覆盖。

3. 对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及时将本系统上级(镇江市级、省级、园家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转发)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中与镇(街道、园区)行权事项有关的内容,转发至相应镇(街道、园区);督查各地、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有无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中。

4. 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看是否通过本地、本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公告栏等公示平台将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办事指南等应当公示的内容向社会公示;看有无对行政检查中的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对象、证据、检查原由、检查结果等内容进行如实记录;看有无配备与法制审核工作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

5. 对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进行检查

督查各地、各部门是否制定涉企行政指导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是否通过建议、指导、约谈、教育、告诫、回访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张清单。

6. 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对镇(街道、园区)司法所采用组织案卷评查、“伴随式”现场执法监督和督导有关工作落实等方式对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为民服务中心等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有无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及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7. 对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对各地、各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说理式决定书、重大处罚备案、案卷制作等情况;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规范化制作等情况。

8. 对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各地、各部门是否及时将2024年1月1日以来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四类数据录入到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视情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他方面有关部门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同检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2. 各地、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权力清单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根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各单位制定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以及公布的链接或截图等相关材料须存档备查。

3. 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执法监督检查结束后将出具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在收到监督建议书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平时报送材料质效对各单位考核赋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半年和年底对各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人:李全华,联系电话:8727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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