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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句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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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调整公布句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句容市为三类地区,全市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52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6000元/人。(具体范围和标准见附件1)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我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省规定的标准高于我市,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

四、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参照镇江市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执行。(见附件2)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发〔2023〕2号)执行。

六、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施行期间,各地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句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句政发〔2023〕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句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 句容市土地征收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句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

编号

征收集体农用地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范围

描述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土地补偿费

(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人)

52000

26000

26000

52000

36400

华阳街道

黄梅街道

下蜀镇

白兔镇

边城镇

茅山镇

后白镇

郭庄镇

天王镇

宝华镇

茅山风景区


附件2

句容市土地征收涉及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一、句容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品种归类

补偿标准(元)

备注

喷灌设施

3300

含滴灌、渗灌等

大棚

塑料小棚

900

竹杆大棚

1800

钢管大棚(Φ2.5 cm

8

每亩不超过950

钢管大棚(Φ3.0 cm

10

连栋温室大棚

评估

塑料地膜

  

400

水泥场地

面层≤15CM 

平方米

90

含基层处理,超出上述规格由第三方机构评估

混凝土道路

面层≤20CM 

平方米

140

沥青路面

面层≤10CM 

平方米

180

砂石路

平方米

50

迁坟

石材坟

3800

提供墓穴安葬1800

水泥坟

2800

提供墓穴安葬800

土坟

2500

提供墓穴安葬500

粪坑

60

120

水泥

180

粪缸

100

化粪池

立方米

400

护坡设施

砖砌

平方米

70

水泥

平方米

80

石驳

立方米

300

水泥涵管

直径<40厘米

66

40厘米直径<60厘米

96

60厘米直径<80厘米

132

直径≥80厘米

168

砖砌/水泥板/U型槽明渠

上口<60厘米

60

60厘米上口<80厘米

90

80厘米上口<100厘米

120

上口≥100厘米

150

围墙

空斗、单砖墙

平方米

100

实砌24

平方米

150

水泥跳板

120

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二、句容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品种类别

标准(元/亩)

水稻

1800

旱谷(小麦、玉米)

1500

蔬菜

3000

茶叶

幼茶

3000

半成茶

5000

成茶

7000

鱼塘(含开挖费、鱼苗处置费)

一般鱼塘

4000

精养鱼塘

7000

特种养殖

评估


三、句容市征地树木、花木补偿标准

类别

说 明

规 格

单位

补偿标准(元)

一般树木

树木直径从1.2米高处计算

5cm以下

(含5cm,下同)

6

5cm-10cm

18

10cm-20cm

60

20cm-30cm

120

30cm以上及特种树木

评估

一般竹园

4000

苗圃

 

  

评估

苹果、桔、桃、梨、杏、柿、枣等果树

110/亩(含本数)以下的,按棵计算

三年生以上(含本数)

110

三年生以下

50

110/亩(不含本数)以上的按亩计算

三年生以上(含本数)

12100

三年生以下

5500

葡萄、草莓等

评估

注:

1.树木补偿标准为砍伐、移植等处置费,移植费用过高或者不能移植的,作价收购;

2.收购成片种植的苗木,应根据苗木规格确定合理种植密度,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3.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花木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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