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崇明街道建新社区更名为葛仙湖社区的请示》(句崇办〔2025〕12号)收悉。经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为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葛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请你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相关单位指导更名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标志标识设置、印签更换、公示、报备等工作,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好各类问题,确保社区建设规范有序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批复。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