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句容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管控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容秩序和城市文明形象,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秉持人民至上,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处置,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法治化、科学化、长效化,助力美丽句容和文明城市建设,打造更加安全、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底线意识,规范分类处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存量违法建设整治,对影响消防或房屋结构安全、侵占公共空间等类型的违法建设坚决查处整治到位。
2. 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3.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当好示范。
(三)工作目标
1. 坚决遏制新增违建产生。重点消除别墅区(高档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等重点部位和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新增违法建设,力争做到三个100%,即:初期发现率100%、严格查处率100%、坚决拆除率100%。
2. 突出重点整治存量违建。重点整治全市范围内存在消防、房屋结构等安全隐患以及市区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国有平台公司收储地块中的存量违法建设。2024年全市处置存量违法建设面积不低于6100平方米,全年违建类投诉举报量在2023年基础上(2733件)下降10%以上,同时明确,华阳街道旭辉宸悦赋、维也纳花园、宝华镇桃李春风3个小区为年度重点管控小区。
(四)整治重点
1.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建设。
2. 全市范围内存在消防、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3. 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严重影响人居环境、体量巨大(违建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违法建设;擅自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开挖地下室、加层、改扩建的违法建设。
4. 市区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的违法建设,市国有投资平台收储地块内的违法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成立句容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领导任副班长,各镇、街道、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件2),全面领导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防违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以提升住宅小区安全和品质为目标,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天井、通风井内的违法建设,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侵占公共空间(绿化)的违法建设(各镇、街道、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自规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二是以规范提升整体市容秩序为目标,开展市区沿街沿河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侵占人行道、公共绿化的违法建设(各镇、街道、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自规局、住建局配合)。
三是以提升市级收储地块综合环境为目标,开展收储地块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国有投资平台出租第三方且用于经营的违法建设(市城管局、财政局(国资办)牵头,相关国有平台公司具体负责)。
(三)建立信息上报和销号制度
各属地应定期向市防违办报送所辖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处置信息。对照2024年违法建设整治任务目标分解表(附件3),根据摸排情况,确定整治清单,实行对应销号。
(四)提升基层日常巡防管控水平
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健全镇(街)、村(社区)一线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制定日常巡查管控方案,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镇、街道物管办压实物业管理企业“驻防”责任,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各属地防违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或者收到新增违法建设情况时,必须2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24年4月)
各镇、街道、管委会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一户一档”(附件4),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年度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市防违办。
公安、自规、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配合提供涉及违法建设的相关信息。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10月)
自5月6日起,各镇、街道、管委会对违法建设查处处置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附件5),对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度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附件6)。
住建部门于5月底前制定方案,将物业管理企业防违履职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对防违部门提供的履职不到位物业企业,采取通报、纳入信用信息管理、限制招投标、行政处罚等措施。
市委考核办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园区)年度综合考核。
市防违办持续跟踪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现场核实,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成效和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2月)
市防违办对照年度整治任务目标分解表和各地制定的整治任务清单,组织考核验收。各属地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充分运用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镇、街道、管委会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严格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对工作开展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单位和个人,报纪委监委予以追究责任。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建设、拒不拆除违法建设或对违法建设干扰包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向全社会展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成效,营造宣传声势。
为更好开展整治工作,请市住建局、自规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镇、街道、管委会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上述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市防违办,联系人:张欢,联系电话:80779013,13862432992。
附件:1.句容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班
2.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2024年存量违建消减任务分解表;2024年降低
“12345”违法建设投诉数量目标分解表
4.违法建设“一户一档”调查表
5.违法建设查处处置情况日报表
6.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度月报表
附件1
句容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班
为扎实有效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班。
班 长:束克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班长:张 凯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李兴国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阎艳齐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兼)
金 宇 市自规局局长
丁邦元 市住建局局长
罗 荣 市城管局局长
李本春 市水利局局长
张世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委农办主任(兼)、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 刚 市司法局局长
巫维国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兼)
严道顺 市数据局局长
沈雪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陆 卫 市市属国资管理中心主任、国资办副主任(兼)
卞为民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彭长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雪春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伟 下蜀镇镇长、四级调研员
孔凡峰 宝华镇镇长提名人选
张世海 边城镇镇长
董 群 白兔镇镇长
翟德润 郭庄镇镇长
徐哲迅 后白镇镇长
周 伟 天王镇镇长
蔡 艳 茅山镇镇长
许能祥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梅街道办事处主任
陶 定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杨 勇 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雯荣 崇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违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续履行相应职务的同志担任,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属地职责
各镇、街道、管委会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控和拆除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统筹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所属各职能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日常防控工作,完成违法建设全年拆除任务和降低全年投诉举报量任务。
二、执法单位职责
市自规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负责牵头违法建设规划影响的认定;负责配合提供涉违法建设房产信息;做好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查处装饰装修、建筑抗震设防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项目和无资质证施工企业的案件;负责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评估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物管办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防违控违工作,配合提供涉违法建设相关业主信息。
市城管局(市防违办)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督促指导各属地防违工作部门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依法查处位于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并由属地政府配合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市水利局负责依法查处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的违法建设。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认定、查处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部门辨别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情形的违法建设。
三、相关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执纪监督,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市委考核办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园区)年度综合考核。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数据局负责配合提供涉违法建设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广告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妨碍违法建设整治等执法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配合提供涉违法建设当事人户籍信息。
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督促各属地财政部门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负责督促市国有投资平台依法依规处置自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