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迎节同志任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军同志任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勇同志任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凌 麓同志兼任市文物局局长;
徐 燕同志兼任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莉同志兼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周正辉同志兼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玉伟同志兼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小军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金先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怀建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吕长元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朝柱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孔庆辉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虎同志任宝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分局)局长;
余 兵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贡 群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原城市管理乡镇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范迎春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维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洪钰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道政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胡 俊同志任市招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伟同志兼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俞 伟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
裔建祥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
朱 宾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
王中明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 俊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夏卫平同志任市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晨燕同志任市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宏鑫同志任下蜀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贡瑞婕同志任下蜀镇社会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成 鹏同志任宝华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丁 超同志任宝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 博同志任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一年;
邰广平同志任市黄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 俊同志任市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瑞同志任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旅游发展部部长职务;
魏春雷同志任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步 行同志任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景区运营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徐全胜同志任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旅游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高鹏程同志任江苏句容新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钟忆梅同志任句容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免去万 震同志兼任的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严建华同志兼任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世军同志兼任的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世祥同志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 玮同志江苏句容新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杨 钢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志春同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巫建林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常 云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 勇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 刚同志市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贡俊丹同志市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海平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 珏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 斌同志市招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 笠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梅新贤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邵兴林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庆远同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兴贵同志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良栋同志市原城市管理城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胡 炜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邦国同志下蜀镇政法和社会治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小蕾同志市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 洋同志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景区运营部部长职务;
免去程双双同志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职务;
免去王 政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永斌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市行政审批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有领导干部所涉行政职务同时免除。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