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部省市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长江禁捕秩序稳定,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禁捕办相关成员单位及镇江市高资海事处,9月29日上午开展了长江禁捕“秋季护渔”区域会战行动。
上午7时30分,在下蜀滨江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向市场商户和周边群众发放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科普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禁渔政策,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长江禁捕禁钓禁售禁食相关法律法规,提倡群众积极参与长江十年禁渔,主动举报身边非法从事捕捞、垂钓、售卖长江野生鱼等线索。

执法人员还对部分水产品经营商户、相关餐饮场所和渔具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非法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销售禁用渔具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场所售相关水产品皆有合法来源证明,渔具店未有禁用渔具销售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我市长江禁捕水域,特别是沿江港口、码头、入江河口、交界水域等水域进行了联合巡查,重点对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非法垂钓、商货船携带禁用渔具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沿线残网残桩现象开展了巡查。巡查的同时还对锚地商船船员进行了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本次行动,我市认真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了长江十年禁渔宣传的浓厚氛围,凝聚了社会各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共识。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禁捕禁钓高压严管态势,严防非法捕捞和垂钓等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巩固“四清四无”(即“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网具、无捕捞生产”)和“四不”(即“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野生鱼”)成果,确保长江禁捕管理秩序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