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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句容市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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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句容市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现准备建立句容市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在住宅小区原物业企业退出后,未有新物业企业承接项目的情况下,供业委会、物管会或街道办镇政府选择,与其签订应急期间物业服务合同。望各符合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纳入应急备选库。

    一、报名要求

(一)在句容市注册或设立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物业服务人,目前在句容市有在管项目;

(二)主动执行句容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相关政策并纳入句容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所管项目应得到所在地住建部门认可;

(三)需具备良好信誉和一定管理经验,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自愿承接句容市物业管理应急服务,并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

(五)相关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培训经历。

二、主要职责

备选库企业经依法选聘后,为句容市因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且业主大会尚未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提供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具体内容由业委会、物管会或街道办镇政府与库内企业协商决定。

应急物业服务的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录用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荐方式申请加入市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企业规模、综合实力、信用状况、管理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选取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对国有物业企业、企业信用等级为良好的企业在管住宅项目获评省、市、县以及乡镇街道或物业行业协会物业管理方面荣誉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四、退出方式

入选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的物业服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其从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中清除,并不再受理其再次加入备选库申请:

故意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申请资料的;

拒绝为住宅小区提供应急物业服务的;

在提供应急物业服务期间,单方解除临时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在提供应急物业服务期间,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行为,情节严重的且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如自行退出备选库,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退出。本应急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

1.物业服务企业填写《句容市应急物业服务备选库申请表》。

2.申请的物业服务人将书面资料送至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地址:句容市洪武路28号。

(二)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56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资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句容市在管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五)在管住宅项目近3年以来获得国家、自治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物业行业协会授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核原件,复印件加盖物业服务人公章,列明目录,装订成册。

七、其他事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进入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的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建局房管中心物管科,0511-87188675

附件:句容市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申请表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19

句容市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备选库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电话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管

项目

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辖区乡镇

(街道办)

备 注

1

2

获奖情况

单位承诺

1、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如有任何虚假,受理机关可终止审理;如因虚假材料引致一切责任,概由申请单位承担,与受理机关无关。

2、受聘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管理服务,不擅自退出受聘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建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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