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窗口 为民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 区数据局,镇江经开区行政审批局,镇江高新区政务 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窗 口:
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便民窗口要强化‘ 以人民为 中心 ’的理念,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的批示精神,根 据市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将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最后一 个人、最后一个环节”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各级政务服务 窗 口为民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落实落细工作责任
1.完善服务制度。要全面梳理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 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各项服务制度 ,建立有效的内部沟 通渠道,及时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各工作环节具体 要求和责任人,建立责任追溯机制,坚决杜绝工作推诿扯皮、 敷衍应付情况。
2.落实服务规范 。 要对照《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 口服 务规范“十要十严禁”》《镇江市政务服务系统窗 口服务规范 (2023 版)》(镇政服〔2023〕19 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对标找差,及时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3.优化服务流程 。 要规范建设“ 办不成事”窗 口,完善
投诉处理机制,畅通邮箱、手机终端、专门电话等投诉渠道, 公开投诉方式,遵循分类办理、 闭环管理、高效协同原则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处理流程,落实处理人员,最大限 度疏解办事堵点,确保办事群众有困难、有投诉及时受理解 决。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4.探索窗口人员管理新模式 。 要进一步研究分析窗 口队 伍状况,明确每个窗 口 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标准。探索在 服务年限、人员流动、奖惩机制、考核考评等方面的措施办 法,全力保证一线队伍的稳定性。
5.开展常态化综合培训 。 要研究制定窗 口服务人员年度 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明服务等方面 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 综合水平。
三、 强化监督指导与考核
6.加强业务指导 。 各地政务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街道 (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站) 的指导,对基层政 务服务场地建设、人员到位、项 目进驻、服务效能等情况建 立工作评估机制。
7.加强日常管理 。 要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岗位,对窗 口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要建立社会监督员 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探索 建立民众满意度评价机制 ,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 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8.加强结果运用 。 要将窗 口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 度绩效考核内容,褒奖先进、激励队伍、鼓舞干劲。要强化 “ 好差评” 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窗 口单位服务人员违反 纪律规定行为。
推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规范、高效运作,不断加强政务 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是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需要高度 重视、常抓不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本通知的落 实。
镇江市数据局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