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文明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逐步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下蜀镇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精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传承好家风,弘扬新风尚,着力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推出向上向善、典型性强、群众公认的文明家庭,讲好家风故事、传播家庭文明,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评选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2023年下蜀镇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工作。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能源资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家庭成员一半以上不在江苏省生活居住;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发布。各村、各文明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及时启动2023年下蜀镇文明家庭推荐工作,并通过多途径发布评选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程序。
(二) 择优推荐。各村、各文明单位根据推荐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对全国妇联、省妇联、市妇联表彰的“最美家庭”,以及中央、省级和市级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表彰的全国、全省、全市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包括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各级好人、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志愿者、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可优先推荐。
6月19日前,向镇宣传条口提交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每个家庭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三代以上同堂)照片,照片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并做好名称标注,格式:XX村/单位XX家庭),每个申报家庭另附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同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各村推荐3-5户,各文明单位推荐1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性,开展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家庭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按时推进,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二)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重心下移,注重条块结合,采取“群众评、评群众”的做法,使推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确保推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推选出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四)做好学习宣传。要全方位、立体化、常态化宣传报道文明家庭先进事迹,重点宣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宣传“以好家风带动好社风、好民风”的经验做法。各村建立文明家庭宣传专题橱窗,要见人见事见思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家庭文明,倡导优良家教家风。
(五)注重礼遇关爱。对文明家庭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家庭以及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因为道德义举而受伤患病乃至献出生命的家庭成员及其亲属,给予及时关爱帮扶或慈善救助,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下蜀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