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 容 市 财 政 局
句卫发〔2024〕75号 |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4年句容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句容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率、效果,增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医防融合,更好地保障辖区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强化项目组织管理,完善服务模式,以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为切入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融合,促进医防融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质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二、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三、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2024年,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素养促进等16项服务内容。
四、工作目标
2024年项目补助资金标准提高至103元/人,项目具体目标如下: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信息互联互通;规范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真实性和规范性,提高档案使用率和居民对健康档案知晓率,加大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服务宣传力度,调动居民参与、更新、使用电子档案的积极性;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开放。全市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全人群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50%;电子健康档案完整率≥100%;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开放比例达90%。
2. 健康教育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12种以上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供辖区居民免费取阅;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讲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6次以上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各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举办9次以上健康咨询活动,每两个月更换一次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播放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结合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
3. 预防接种服务。强化预防接种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等预防接种核心制度,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运行,严格疫苗、冷链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儿童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做好入园入托儿童查验证和查漏补种。0-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免疫规划类疫苗接种率≥90%,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报告和处理,AEFI报告率≥1%。
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管理服务、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分类管理,强化上下协作,做好体弱儿、高危儿转诊及后续跟踪随访;规范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加强规范化儿童健康门诊建设,与预防接种门诊同步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方便儿童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强化省妇幼信息系统应用。新生儿访视率≥90%,儿童健康管理率≥98%,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98%。
5.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建立早发现、早管理、早救治的全程、规范、闭环式高危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完善孕产妇分级服务机制,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强化省孕产妇健康信息系统应用。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0%、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90%。
6.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持续建设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程,强化对健康管理各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分析和结果反馈,加强后续老年人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年内,完成8.8万名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工作任务(任务数见附件),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00%,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95%,老年人签约服务率≥80%。
7.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保证服务真实性,提高服务规范性,增强服务有效性。规范提供慢性病患者年度体检、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转诊服务,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实行 “三高”共管。加强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和慢性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推进慢性病筛防中心建设,以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医务人员为核心,推进医防融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工作效率。完成镇江市下达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任务数见附件),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血压、血糖控制率≥40%,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率≥80%。
8.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加大高危人群中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实施重点人群肺结核病主动筛查,因症就诊、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糖尿病患者、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症状筛查率达95%;对可疑者进行推介转诊,转诊率达100%;做好患者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规则服药率≥90%,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率≥80%。
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58‰,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7%,规范管理率≥97%,规律服药率达80%,面访率达85%,体检率≥7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服务率≥80%。
10.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完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提升传染病报告信息化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
1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工作,规范使用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报告系统,及时报送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
12.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现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化;结合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问诊信息录入完整,体质辨识和保健指导齐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4%,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2%(任务数见附件)。
13.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省、镇江市相关要求,做好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服务。年内完成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1000人、完成妇女“两癌”检查1500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400对,将两癌检查阳性人员纳入签约服务。(任务数见附件)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由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牵头,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督查、考核;卫健委各职能科室按照《关于调整句容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分工的通知》(句卫发〔2024〕69号)要求,承担项目资金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落实和督查、指导。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落实项目的主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内项目方案制定、项目任务推进和具体工作落实,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管理团队进行督查、指导和绩效考核;镇、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组成健康管理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任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市卫健委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二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承担项目培训、指导,参与项目督导、绩效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关于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句卫发〔2018〕79号)要求执行。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精神病防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按照《关于调整句容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的通知》(句卫发〔2020〕66号)要求执行 。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及项目执行单位要强化项目的组织管理,科学制定项目清单,加强项目工作进程管理和日常督导,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坚持“费随事走、优绩优酬”的原则,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将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落实项目技术指导情况纳入对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疾控中心、精神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及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按季度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工作的日常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二)完善服务体系。项目执行单位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制度,落实镇级项目管理责任,明确镇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项目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配备,保证镇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数满足辖区内居民妇幼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要充实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引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加入团队,为团队提供技术支撑,给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
(三)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提升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规范性,增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效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慢性病筛防中心和慢性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规范开设全专科联合门诊和慢性病一体化门诊,鼓励全科医生和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参与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促进医防融合。
(四)加强项目宣传。加大项目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实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开展宣传,扩大家庭医生在服务对象中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