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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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句容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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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卫发〔2023〕156号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2023年镇江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方案》(镇卫疾控〔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2023年句容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句容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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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句容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

监测工作方案


为动态掌握全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健全全市慢性病监测体系,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慢性病防控政策和措施,评价防控工作效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了解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在全市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中的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为政府制定慢性病防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全市慢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目标

1. 掌握全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慢性肾脏疾病等主要慢性病的患病、知晓、治疗和控制现状及变化趋势。

2. 掌握全市居民超重和肥胖等主要营养相关疾病的患病现状及变化趋势。

3. 掌握全市居民慢性病相关行为和生活方式,包括烟草使用、饮酒、膳食和身体活动等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4. 掌握全市居民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管委会)。

(二)调查对象

本次监测的调查对象为全市1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调查前12个月内,在本市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中国籍居民)。

1. 调查人数

本次抽样调查人数为6000人。要求男女比例控制在1:1;15—29岁、30—44岁、45—59岁、60岁及以上人群比例控制在15%、25%、30%、30%。

2. 抽样方法

本次监测工作覆盖所有镇(街道、管委会),根据各基层医疗机构所服务常住人口比例抽取相应人数(详见附表2,其中参加过2015、2018年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人员占比70%以上)。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本次监测调查包括问卷调查、身体测量、实验室检测三部分内容。

(一)调查员选择

调查员来自各基层医疗机构,一般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背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经过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调查员证件上岗。

(二)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内容采用统一的《镇江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问卷(2023)》,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吸烟情况、饮食情况、身体活动情况、慢性病患病情况及家族史、健康状况和核心知识知晓率情况等。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用搭载专用APP的平板电脑以面对面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不可由调查对象自填。

(三)身体测量和实验室检测

身体测量和实验室检测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肺功能、空腹血糖和血脂4项。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数据库合并整理,将数据库提交镇江市疾控中心。

五、质量控制

(一)培训监测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工作方案、问卷调查、体格测量、质量控制、数据录入等,培训采用分级培训的方式对监测工作负责人及调查员进行培训,并通过现场模拟调查的方式加强受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登记在册,持证上岗。

(二)科学规范抽样。切实做好各项摸底工作,保证各阶段抽样的科学性,问卷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置换率不超过10%。

(三)加强督导质控。由市疾控中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监测单位现场调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调查员是否接受过培训,调查流程及方式是否规范。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停止调查工作,并就相关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开展问卷核查工作。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单位,于调查前、中、后期共抽取10%的问卷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导员抽查问卷的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和填写不清率等均应低于5%。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抽取5%的调查对象,对其身高、体重、腰围和血压的测量结果进行复核测量,二次符合率均应>95%。

(五)加强数据库审核。市疾控中心对上报的数据库及时审核,发现有缺漏项与逻辑错误等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监测单位,要求其及时核查更正并再次上报。

六、进度安排

2023年10月,市疾控中心对监测单位开展培训,完成现场调查、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数据录入等工作。

2023年11月,对数据库进行质量初审并上报,完成工作总结。

2023年12月,市疾控中心完成项目总结和监测分析报告。

七、项目管理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慢性病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市疾控中心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培训、开展质量控制等,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为本市各监测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对调查员、资料员进行培训及问卷的质量控制。

(二)成立项目工作协调组和现场工作组。项目工作协调组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全市各部门工作;现场工作组由项目技术骨干组成,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晓雷;电话:0511—87221116;邮箱:yifeiwang9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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