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李萍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厚月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指导科科长职务;
王波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职务;
鞠大全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改医政科科长职务;
施道刚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琛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科长职务;
阮祥云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职务;
凌凯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茅山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利俊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俊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云同志任茅山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宫学梅同志任石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边城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唐伟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天王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罗明波同志任天王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边城卫生院院长职务;
刘桂喜同志任边城卫生院院长,免去其黄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世国同志任黄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石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殷久伟同志任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大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下蜀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文志祥同志任下蜀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孔军同志任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茅山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荣同志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免去巫建华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平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晓霞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财务装备科科长职务;
免去笪巧喜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免去史娟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免去侯建忠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任建明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朱贝根同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达庆同志市急救站主任职务;
免去吴逸同志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世军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双兵同志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大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戴恬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副科长;
王莲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碧林同志任郭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兼);
欧阳柏祥同志任白兔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兼);
徐伟同志任天王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宏伟同志任郭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荣同志任茅山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磊同志任石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先冬同志任宝华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景华同志任茅山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峰同志任市急救站副主任,免去其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财务装备科副科长职务;
郭生旭同志任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天王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洪军同志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杨宏斌同志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魏忠前同志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友林同志石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常信同志郭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职后,其身份、编制性质不变。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