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天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促进我镇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句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句委农办〔2024〕10号),结合本镇实际,就开展好天王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天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壮大我镇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按“全面清查、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的要求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在充分利用好2017年清产核资成果基础下复核确认,查漏补缺,并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2018—2023年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二、工作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天王镇区域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组。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和内容。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厂房、门面房、出租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各级财政扶持、集体和农民一事一议等方式筹建的办公楼、道路、农桥、水利等基础设施,体育健身设施、休闲文化广场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四荒”等,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清查核实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建好资产台账、开展产权登记、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平台监管这6大方面。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7月底之前完成。
1.制定实施意见和成立工作组。镇政府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本镇的清产核资工作。
各村成立以民主理财小组、党员代表、成员代表等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各村要精心组织熟悉财务、清楚本村资产资源状况的老党员、老干部参加这一工作。各村作为“清产核资”的实施主体,村书记做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要抓细抓实,确保达到成效。各村要积极对接好事务所、测绘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确保这一工作按市有关要求有序推进。
2.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书写固定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使全镇广大群众都能充分了解清产核资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施阶段。(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实施阶段时间7-9月)。
1.搞好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镇、村要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村会计和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骨干,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及“三资”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有关政策和统计口径等。
2.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3.“三资”清查。对各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账目进行全面的清查,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协议和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对账外实物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补充登记,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4.初次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清产核资的结果和报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重点核查。对初次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进一步完善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登记表。对清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
6.二次公示。将初次公示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清产核资的工作结果等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结果确认。经两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将确认后的数据录入“江苏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8.问题处理。对清查出没有登记入账或核算不准确的,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总结和完善阶段(10月份)。将清产核资成果录入江苏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并做出工作总结并上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成果,各村要按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进行规范管理、长期保存。梳理在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符合我镇实际的“三资”管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我镇的“三资”监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都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强化培训和指导。要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好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搞好督导检查。镇清产核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要经常深入到村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天王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