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扣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各项人社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
一、工作目标
1.就业创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23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句容籍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以上;扶持创业1000人,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500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950人,创业培训1000人。
2.社会保障。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参保13.4万人、9.15万人、6万人、7.15万人、6.53万人,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50万人以上。
3.人才集聚。全市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1500名(其中引进硕士以上人才180名),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900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8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2000人次。
4.劳动关系。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平台案件按期运行率98%,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4%以上。
5.人事管理。全市公务员在职培训2500人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完成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就业创业富民工程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富民增收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等系列政策。策应新兴业态发展,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年”活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深入实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帮扶计划,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2.实施创业富民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人才领创计划,重点扶持“大学生、高技能人才、科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四类人才创业。协调落实有关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政策,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国家试点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继续开展创业示范镇、社区活动。规范创业培训管理,优化培训项目,提升培训效果。
3.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对接镇江市青年就业“启航行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精准就业帮扶行动,通过政策扶持、创业帮扶、车间扶贫、托底安置等定制措施,实行“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确保全年帮扶城乡困难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400名以上。
4.实施创业载体拓展计划。充分发挥创业示范基地作用,引导培育创业载体的梯队成长,带动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力争再创省级创业示范载体1家、镇江市级创业示范基地3家。推进培训教育、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各类创业扶持平台建设,进一步放大创业载体对入驻项目的托举效果,积极扶持创建“互联网+”等新型创业载体。
(二)推进全民保障幸福工程
5.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贯彻落实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待遇社会化发放和支付,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全面梳理和掌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历史性、连续性政策内容,完善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机制,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城市困难职工和农村建档立卡低的收入户纳入医保救助系统,针对部分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给予相关医疗救助,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6.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继续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分析参保数据信息,重点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推动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参保,推进建筑、交通、水利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完善扩面征缴、工伤认定、工伤统筹三大联席会议制度,与各部门沟通配合,横向扩大覆盖面、纵向提升保障度。
7.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和完善异地结算工作,出台句容市医疗保险转诊办法。按照制定的两定准入办法和标准,做好准入评审工作,进一步拓展到民营医院和专科诊所。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风险管控。积极推进城乡居民保险业务融合,助推业务办理标准化,提升经办效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医保基金分级分类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医保预决算管理与执行,探索以“分值付费”为主体、DRGs为重点的差别化复合式付费,完善医疗服务质效考评体系。
8.促进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社保大支付的内控管理,划分业务经办具体情况和风险等级,开展分类防控。全面推广医保智能监控,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理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加强社保稽核,完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措施,加强制约监督,防范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三)推进人才集聚助推工程
9.加大精准人才引培力度。开展企业人才需求调研,精准人才需求信息,统筹人才招引计划。贯彻落实驻句高校毕业生留句计划,扎实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全年引进本科以上人才1500名。着力推进柔性引才计划,鼓励企业设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助力人才智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福地青年英才”为主题,举办第四届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加强校地企对接合作,吸引优秀人才来句创业,优秀项目入户句容,力争引进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20个以上。加强乡土人才选拔培育力度,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10.提升人才服务评价质效。做好大中专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完善人才信息数据库,强化基础人才预警预测。落实各类人才优惠政策,建立人才引进回访机制,帮助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做好大学生村官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履职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淡化学历、论文、科研任务等外在要求,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评价人才。探索乡土人才职称评定方式,打通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成长通道。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强化高层次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融合发展。
1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公务员科学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全力做好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教育局“县管校聘”工作。健全军转安置工作机制,继续采用积分选岗制安置军转干部,确保完成全年安置任务。强化考务精细化管理和风险管控,确保人事考试科学安全。
12.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强化机关事业人员培训,创新培训导向、促进理念转变,以技能提升、业务扩充、经验强化等“硬件”培训为基础,逐渐转变为“开发”式引导,培养机关事业人员自发学习、自主创新、自我深造的良好习惯,增强“软实力”,全面激活各项能力的有效提升,改善机关事业人员队伍知识和技能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重点群体免费培训、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和紧缺职业(工种)补贴培训等政策。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技能培训新模式。
(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程
13.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意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四年行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点建设,培育1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重点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强化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正常增长。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
14.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协同发展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加强调解业务指导和支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加强乡镇仲裁分院建设,继续在后白设立仲裁分院,推动企业内部劳调委创建和运转,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疑难争议案件会商会办、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和“三级响应”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探索与法院系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提升案件裁审一致率。
15.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调度中心和劳动关系预警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健全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机制,落实双随机机制,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黑名单。稳步推进人社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人社执法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充足、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保障有力,执法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16.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贯彻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工程
17.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继续做好接权放权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开发“网上办事”事项,有效对接省“政务一张网”,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服务,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人社基本服务事项80%以上一体化办理。
18.实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以社保标准化建设为指导,拓展至就业、人才、监察仲裁等条口,开展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整合窗口、平台、信息资源,努力实现“一点受理、联动办理、市内通办”。继续推进市、镇、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省级标准达标率实现全覆盖,人社业务进一步下沉融入基层便民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19.全面推进“智慧人社”建设。继续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开发,深入研究业务需求,在充分整理和分析流程相互关联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设计,全面完成综合柜员制改造。推进人社APP、自助服务终端、人社网站、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深度开发,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推动人社信息化向“互联网+人社”转变,实现不见面办理和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
(六)推进效能建设基础工程
20.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人社学法普法系列活动,提升人社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
21.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压实党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打造基层党组织“双强”工程,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组织力,筑牢战斗堡垒、强化先锋性,实施政治统领、思想武装、组织堡垒、作风效能、纪律约束、制度保障“六大行动”,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具有人社特色的党建品牌。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格实施重要业务现场监督制度,加强各业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22.打造专业化干部职工队伍。坚持“凭实绩、重品德”的用人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社中心工作人员、镇村人社协理员作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严明工作纪律,除庸治懒、奖优惩劣,打造一支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强化人社干部职工素质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培训的办法,不断提升思想和业务水平。开展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营造和谐氛围,激发工作干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