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智慧水利建设水平,保障水利系统网络安全。现就水利系统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开展项目报批。各科室、单位在规划建设信息化项目时须向局办公室请示报批,填写《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评估表》(详见附件),由办公室组织项目论证,对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意见。评估小组意见作为项目建设前置条件,未经报批的项目不得私自招标建设。
2.严肃对待系统上线。系统上线前须完成安全保护措施、备案、测评、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并经过局办公室组织的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请审批,评估合格的方准予上线服务。
3.严守运行管理安全。各科室、单位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已上线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每天监控,在大型节假日、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应当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网络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句容市水利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