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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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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4号

(总第36号)

(2026年7月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0日,句容市审计局对江苏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鹏集团)2023至2025年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鹏集团及其子公司句容市银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鹏集团成立于1993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葛禹,注册资本10004万元人民币。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其股权结构为句容市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100%持股,为国有独资企业。审计结果表明,银鹏集团在承担地方建设任务、维持基本运营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在财务管理、国企改革及工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反映出集团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缺失,改革要求落实不力,国有资产管理粗放,成本费用控制存在缺陷,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处理不规范。

1.未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固定资产出租未取得收益。

3.存货账实不符且多年未盘点。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

1.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层级冗余。

2.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3.车辆管理不规范。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支付了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维修费用,涉及金额18.89万元。

2.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成本,涉及金额13.80万元。

3.未足额收取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审计费,涉及金额23.0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银鹏集团编制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出租资产尽快补签合同、收取租金。定期进行存货盘点,建立规范的存货盘点与核算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银鹏集团压减管理层级,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车辆管理的内控制度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银鹏集团挽回损失,追回多计取的工程款。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及时追索应收款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1.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补签租赁合同,建立存货盘点制度。2.强化国企改革及内控建设。压减管理层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3.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追回损失,追回多计的工程款,扣回审计费等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银鹏集团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对外租赁资产补签了合同,进行了存货盘点,建立了存货盘点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银鹏集团压减了管理层级,完善了企业制度,完善了车辆管理的内控制度并强化了公务用车管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银鹏集团挽回了质量维修的损失,追回多计取的工程款,扣回了分包单位的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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