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镇江柯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新型防水卷材1000万平方米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句容市天王镇袁巷工业集中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镇江柯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5日,位于句容市天王镇袁巷工业园,租赁江苏天惠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天惠利光伏电子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地建设厂房进行生产,主要进行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镇江柯羽于2018年8月购置新型防水卷材生产线、天然气导热油炉、保温配料釜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新型防水卷材1000万平方米项目”,并获得原句容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句环审〔2018〕61号,于2023年2月开始施工、2024年6月建成。2023年9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183MA1WSBP71D001Q),镇江柯羽于2024年8月8日完成自主验收。后因市场行情、客户订单等原因,要对原材料(5000吨保温液态沥青)进行改建,结合原料调整,生产工艺发生调整,建设单位拟购置破碎装置、加热箱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新型防水卷材1000万平方米生产项目”,本次为改建项目,原料由原先5000t/a保温液态沥青改为2500t/a非保温固态沥青、2500t/a保温液态沥青,原料沥青总使用量未增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次新增的2#导热油炉天然气采用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尾气通过新建排气筒DA003排放;本次新增的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热融化工序产生的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及现有的共混搅拌、填料搅拌、胎布浸涂,撒砂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汇入现有一套“喷淋冷凝+除雾除湿+电捕焦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定期对车间进行清扫,无需用水冲洗,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现有项目职工生活用水,本次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水槽用水和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句容市天王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次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生产设备和新增设备进行改建生产,本次报告噪声主要为新增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局、设置隔声门窗、安装减振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焦油、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其中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焦油、废导热油回用至改性沥青涂盖料配制工序作为原料重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环卫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你可向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8732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87322027 邮箱:xzfwk2027@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