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江苏千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台充电桩控制箱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句容市天王镇常溧路南侧(天王村委会对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绿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苏千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成立于2022年07月18日,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企业2024年拟投资11200万元,购置镇江市句容市天王镇常溧路南侧(天王村委会对面)土地建设厂区,购置下料、机加工、挤塑、注塑、电泳、喷塑等辅助设备,可形成年产10万台充电桩控制箱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机床)有机废气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酸洗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有组织排放;电泳、烘干废气、喷粉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分离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投料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挤出成型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排放;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1)直接有组织排放;危废库废气进入电泳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对污水处理站各产生臭气构筑物加盖处理,未被收集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天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浦溪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切割机、冲床、折弯机、车床、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各设备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电机设置隔声罩,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下料、焊接、打磨、抛丸、涂装收集的粉尘、焊渣、收集碳酸钙、注塑不合格品、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打磨片、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塑粉回用于喷塑;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机油、废化学包装材料、废酸、酸槽沉渣、废滤渣和滤芯、废过滤膜、生产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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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你可向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87322027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87322027 邮箱:xzfwk2027@163.com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