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调处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本局各科、室、处、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耿 月同志为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束应方同志为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司法局原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陈 洁同志为市公证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司法局原律师与公证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昌庚同志为市司法局基层法治促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 正同志为市司法局普法与执法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贾 咪同志为市司法局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 敏同志为市司法局法治协调督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珍珍同志为市司法局句容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章青靖同志市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上述人员原在市政府办所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上述人员任职后,其身份、编制性质不变。
中共句容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11月4日
抄送:镇江市司法局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