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安排,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就行动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切实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食品和执法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局及相关科室参加。
组 长:沈雪琦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云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秀安 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黄梅分局分局长
成 员:刘 坤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白高 办公室主任
许晓云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杨建清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陆梓丹 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统筹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肉制品生产排查整治。
1.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配备和职责制定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落实情况,《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2.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下同)是否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是否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3.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是否相符。(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期限:5月-12月)
4.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详细记录。(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查封处置涉案食品并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肉制品经营排查整治
1.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景区周边、大集庙会等重点区域的肉制品销售主体,以及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主体,是否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2.重点排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对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行为、经营者发布的肉制品标识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执行到位。(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3.重点排查网络直播间是否以显著方式或链接标识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者是否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以及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是否一致。(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销售活动,依法下架封存相关食品并立案查处。督促平台及时保存有关记录、固化证据、提供相关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采取删除食品信息链接、关闭直播账号、关停入网店铺等措施。
(三)加大肉制品抽检监测排查力度
聚焦用户多、销量大的平台,紧盯“流量博主”“网红”带货的肉制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排查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全面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深挖不合格原因,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协查。(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5月-12月)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案件
要综合研判分析现场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全面查清来源和流向。要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惩重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5月-12月)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报道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形成有力震慑;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普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提高群众辨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完成时限:5月-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部署推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政治意义,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把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细化任务分工,周密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统筹安排工作任务,明确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组织自查、加强指导,找出差距、规范提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情况、执法办案情况、宣传曝光情况等进行通报,指导各部门有序推进专项行动。适时运用“三书一函”,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管和执法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重要情况,领导小组将及时汇报上级和通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组。
(四)把握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按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每月19日前报送各辖区专项行动月报(见附件),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信息、经验做法随时报送,2025年12月1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