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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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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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促进园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请遵照执行。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一、科技园区安全生产职责

科技园区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科技园区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各部室及人员职责分工,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指挥决策权。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部门职能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负全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管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主持科技园区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承担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学习;

4、推动构建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责任体系、监督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优评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问题。每半年1次以上或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6、支持、督促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管委会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2、依照职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4、根据职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任务,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

5、建立履职档案,定期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及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

6、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组织分管领域、单位健全和落实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根据职责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5、定期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

6、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及时传达、转发、转送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

3、负责进入本单位检查、参观人员的接待、陪同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防护工作;

4、督促园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

5、负责园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6、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职工健康体检的费用支出;

7、积极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8、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财务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和国家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负责根据上级布置,组织财务、审计和各种经济检查工作,并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和各种需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或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认真处理和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安全防范,增强防盗、防抢意识;

5、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即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职能作用;

6、协助审核各类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按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8、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园区安全;

3、协调农业、工商、卫生、质检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园区安全;

4、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科技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科技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招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招商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积极主动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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