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技手技能提升培训(县级)专题班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强化实操实训、作业演练和安全生产教育。面向专业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培训。组织农机手技能提升县级专题培训30 人。
2.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机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具体培训对象与内容详见县级专题班计划表(附件1)。
3.培训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学员实际,分阶段以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班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少于8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60%;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培训班任务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培训经费。县级专题班补助测算标准4000元/人,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跟踪服务标准按照300元/学员/次测算。
5.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具体培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县级专题班计划表(附件1),请于9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句容市农业农村局农广校,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由农业农村农广校指导开展培训。
联系人:王志建,0511-87268481,邮箱:16012119@qq.com。
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县级专题班计划表
句容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专题班计划表
序号 |
培育 类型 |
培育主题 |
培育对象 |
培训内容 |
培训 人数 |
计划培训时间 |
资金量 (万元) |
1 |
新农匠 |
农机手技能提升 |
面向专业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 |
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培训。 |
30 (1期) |
9-12月 |
12 |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
项目申报书
(参考格式)
申报类型: 县级专题班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2025年8月
一、申报单位概况
主要为单位性质、相关职能业务范围,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简况,师资及教学管理人员情况,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训实习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近3年的培训业绩和取得成效情况。
二、实施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方向、培训计划、课时安排、培训模式、培训师资、培训基地、课程体系等实施内容。
三、经费预算
列出详细测算过程。
四、实施进度安排
自2025年9月至X月。
五、组织管理
六、附件
提供独立法人证书、实习实训基地、授课师资、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资料、培训管理制度等佐证材料(不超过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