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唐立明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免去其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华 嘉同志任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镇人大办公室主任、兼任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龙江同志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免去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巫嘉子同志兼任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镇旅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 晨同志任镇组织员、兼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花 蕾同志兼任镇人大办公室主任;
杨 波同志任镇人武部副部长,免去其镇人武干事(副股级)职务;
汪 超同志兼任镇工会专职副主席;
蔡国庆同志任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志翔同志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伟伟同志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步 行同志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袁建军同志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 玲同志镇工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免去王皓月同志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建中同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中共茅山镇委员会 |
茅山镇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