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步 行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免去其镇团委书记、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集成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袁雨婷同志任镇团委书记,免去其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陈 翔同志任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 俊同志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斌同志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璇同志任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帮文同志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宇豪同志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 改同志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茅山镇委员会 |
茅山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