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程双双同志任党政办主任,免去其组织干事职务;
杨涛同志任妇联主席,免去其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孟友新同志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免去其人大秘书职务;
郑来华同志任民政助理,免去其人社中心主任职务;
曾凤鸣同志任科协主席,免去其文体中心主任职务;
袁建军同志任人社中心主任,免去其农经中心主任、工会副主席职务;
笪洪卫同志任农服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计生办副主任、计生协会会长职务;
王皓月同志任综治办主任,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林建中同志任农经中心主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建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魏帮文同志任建管所所长,免去其农服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燕同志任文体中心主任,免去其妇联主席职务;
朱龙江同志任审计站站长;
夏建玲同志任建管所党支部书记;
刘青同志任团委书记,免去其纪检干事、团委副书记职务;
胡元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
许继杰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秘书,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郑家驰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
许阳艳同志任监察室副主任;
巫嘉子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陈婷同志任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张然同志任组织干事(科员);
免去唐琪云同志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巫忠旺同志科协主席职务;
免去郭萍萍同志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新同志团委书记职务。
中共茅山镇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