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茅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村、机关企事业党(总)支部: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经市选举委员会批准,同意成立茅山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针对部分村行政区域调整和企业、部门合并增减等实际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相应的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大小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联络员及材料员,负责市、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现公布如下:
茅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 飞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晶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庆松 镇党委副书记
陈喜春 镇人大主席
成 员:侯 伟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王吉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戴显斌 副镇长
钱 莉 副镇长
蔡 艳 镇组织委员
刘 凯 镇纪委书记
王慧慧 镇宣传委员、政协联络委副主任
李建权 镇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赵文超 镇统战委员
杨 涛 镇党政办副主任
孟友新 镇人大办主任
洪志文 镇财政所所长
贾 臣 镇派出所所长
黄 燕 镇妇联主席
刘 青 镇纪检干事、团委副书记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喜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8787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