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镇江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镇污治指办〔2024〕3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组织实施。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防因露天秸秆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现就做好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常态化开展农作物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十四五”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的物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紧盯事前预防和舆论引导,全面优化机制、细化措施、务求实效,防止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导致重污染天气事件,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管委会、村、组三级网格化全覆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将工作细化到村组、田块、人头。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往年有效禁烧方法和经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措施上全面到位。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统筹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以及一切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
(二)加强督查巡查,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我市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2024年禁烧时段夏季5月20日—7月15日,秋季9月20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管委会将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由农业农村局、执法中队和环保办人员组成,明确巡查区域和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检查;要明确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全方位、全天候监控秸秆焚烧,提高焚烧现象的发现率和处置率。对通报的火点,各村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检查结果,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做好秸秆管理,推进综合利用。积极建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推广机制,大力推广各类高效轻简秸秆就地就近利用技术。重点推广机械粉碎还田、覆盖还田腐熟和集中堆派腐熟还田技术。大力推广微生物发酵、氨化、秸秆制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制炭、秸秆生物质发电等技术。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推动秸秆深度转化利用增值。
(四)拓宽宣传渠道,营造禁烧氛围。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网络等信息传播手段,结合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营造“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提升广大农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提高认识。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强化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本区域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科技赋能,智慧禁烧。在禁烧期间,充分利用“蓝天卫士”,同时配合无人机等监管手段,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高效开展,并充分利用微信、电话责任网络,快速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
(三)压实责任、严肃问责。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将不定时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村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被生态环境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年底评优评先中予以加分。
附件:1.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巡查组人员分工表
附件1:
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 定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 敏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
金 峰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洪 浩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孝成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世界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刘 军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 楠 茅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 俊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映旭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 峰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勇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丽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部长
姚 芬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周 瑞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许昌龙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财务部部长
夏宇豪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
魏春雷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
步 行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景区运营部部长
李智婕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综合服务部部长
徐全胜 茅山湖管理办公室旅游发展部部长
成 员:纪现贞 纪检室主任
吉冬根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文民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恭斌 茅山风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树国 环保办负责人
沈晓春 茅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戴朝明 上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德春 玉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权书林 后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盛春生 潘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明生 李塔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红平 天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唐 洁 夏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彭良言 马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磊 墓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办,由曹树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4年茅山风景区秸秆禁烧巡查组人员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