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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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句容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句容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教育工委”)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句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市教育局。

中共句容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中共句容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承担。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五)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六)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行风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科学研究,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和出国留学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