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电子政务、会务、行政等工作;承担议案、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网络舆情、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和目标考核工作;承担重要文件与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监督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发证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工程管理科)。统等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价体系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阶段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公路港航管理科。组织开展公路事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拟定公路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公路事业发展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管理办法;主要负责公路行政管理和港口、航道行业管理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协调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负责组织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及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绩效检查工作;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业产品价格。
(七)安全与科技科(应急办公室)。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水上安全、内河救助、船舶检验和防污等监管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开发和成果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质量、标准计量、技术、节能减排等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和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处理企业运输和工业生产有关事宜;负责交通运输外向型经济工作。
(八)组织人事科。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和指导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档案管理、出国(境)报批及政审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和职工队伍建设,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