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春: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分别通过直接送达、邮递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句容交路执〔2025〕21号),均无法送达。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句容交路执〔2025〕21号),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句容交路执〔2025〕21号《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
联系人:唐国华 联系电话:0511-80270541
联系地址:句容市华阳街道文昌东路公安局东侧200米句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