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公司化改造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骆一功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晓明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白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 健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陈继政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超限运输执法中队中队长;
高文祥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港航管理科科长职务;
赵中健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制科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蜀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 芳同志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计划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唐美蓉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孟献辉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港航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轨道交通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雯君同志聘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华庆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轨道交通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 晟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郭庄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夏 龙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白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慧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蜀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超限运输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殷 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宝华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贺 凯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副科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副科长职务;
方 芳同志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安全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周常映同志任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谭 壮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钰栋同志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计划管理科副科长、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玉庭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技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 磊同志任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士农同志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玉蓉同志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科长职务;
免去彭兴富同志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查 睿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与科技科科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夏秋林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 海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战营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郭庄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袁 凡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轨道交通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谢朝军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处置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沈祖荣同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上述人员职务任免后,原编制性质、身份不变。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