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各镇、街道、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车、停车管理,持续维护单位良好对外形象,切实防范各类管理风险,现就规范日常行车、停车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按公务任务规范行车
1. 所有出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审批的路线、事项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绕道办理私事或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不得借机顺路探亲访友、采购私人物品。
2. 执行公务途中不得随意中途停靠无关场所,不得擅自搭载无关人员乘车;严禁公车搭载亲友、无关人员办理私人事务。
3. 坚持文明、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言行举止,不在车内、公共场所发表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形象。
二、严格规范公务车辆停放行为
1. 车辆执行公务期间,应停靠在政务场所、正规办事点位配套合规停车区域,完成公务后及时驶离。
2. 无公务事项,不得在企业、经营商户、管理服务对象经营场所周边长时间停留、等候;非必要不在偏僻路段、隐蔽区域长时间停靠车辆。
3. 公务任务结束后,须按照单位规定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停放点位。
4. 临时停靠须兼顾公众观感,避免因车辆长时间不当停放引发不必要的关注、问询。
句容市机关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