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后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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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白镇法治审核事项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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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镇江市、句容市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基层行政事项的法治审核,制定本指导目录。

一、必审事项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

1. 制定与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社会救助、公共交通、住房保障、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关的政策措施或者管理内容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

2. 制定与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以及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有关的措施和管理内容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

3. 其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

供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重大行政决策

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包括:

1. 制定与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制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关的重要规划;

3. 制定与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涉及宏观调控的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内。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列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范围:

1.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3. 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4. 需要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5.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进行法治审核的其他执法决定。

(四)政府合同

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以及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承诺书、备忘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包括:

1. 涉及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买卖、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加工等合同;

2. 涉及并购、资产置换、合资合作等内容的合同;

3.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合同;

4. 涉外合同;

5. 涉及重要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承诺书、备忘录。

(五)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合同

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投资主体签订的,为实现特定区域产业发展目标的投资协议或合同。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政府重要涉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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