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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林梅实践”——“综治积分超市”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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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委发〔202511

关于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林梅实践”

——“综治积分超市”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广林梅村“综治积分超市”经验,计划于20251月至202612月分两批在全镇推广,通过村民自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将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量化自治工作,使乡村社会治理由传统的“村里事”转变为“家里事”,由“任务命令”转变为“激励引导”,让村民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51月至202510

推广单位:王庄村、西冯村、二圣村、古村、西城村、槐道村、泗庄村、长里岗村、东风村、延福村10个村。

工作内容:1.筹建综治积分超市,包括选址、装修、设备购置等,确保超市能够顺利开业运营。建立完整的兑换管理台账,明确积分兑换规则、流程等,确保积分兑换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2.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农村大喇叭、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综治积分超市”社会治理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二阶段:202511月至202610

推广单位:后白村、徐巷村、五星村、夏王村、曹村村、芦江村、张庙村、淮源村、东湾村、李家桥村。

工作内容:1.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继续完成剩余村的推广工作,确保“综治积分超市”社会治理模式全覆盖。2.完善积分管理和兑换机制,根据第一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议,对积分体系、评分细则等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阶段:202611月至202612

工作内容:总结交流经验,组织开展“综治积分超市”社会治理模式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优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组织基础

1. 村党组织书记亲自挂帅,兼任“综治积分超市”主管,并配备1-2名村干部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综治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二)优化积分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2. 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评分规则,明确正向加分和负面扣分标准,确保积分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动态调整和优化评分细则。

3.建立积分公示与存储制度。将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存入综治账户,确保积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健全监督评议,确保公平公正

4.成立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监督评议委员会,对各类主体的日常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和公正评议。

5.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群众的日常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和赋分,确保积分管理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动志愿服务,弘扬奉献精神

6.建立微信群、QQ群等志愿服务线上平台,定期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同时,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正向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群众赋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五)丰富兑换渠道,满足多元需求

7. 开设“积分兑换超市”,运营资金采取政府补贴、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多元保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治超市”的运营和管理,丰富兑换渠道和方式,提升超市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村情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村,鼓励采取合并筹建综治积分超市,做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8.逐步拓展积分兑换范围,将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纳入兑换范畴,满足村民的多样化需求。并加强兑换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和价格管理,确保兑换商品和服务的物美价廉、优质高效。

(六)确保资金充足,保障稳健运行

9. 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村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全力支持超市的运营与发展。

三、工作要求

将“综治积分超市”建设纳入重要议程,明确村级责任。依托现有网格体系,由村干部或党员担任网格员推进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提升群众知晓参与度。严格执行积分标准,发挥监督评议委员会作用确保公平公正。利用“数字乡村”平台加强积分动态管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高效运行。

附件:1. 后白镇XX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

2. 后白镇XX村“综治积分超市”积分审核表

                              中共后白镇委员会

                                202543

附件1

后白镇XX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

指导标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

1. 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100分。

2. 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100 分。

3. 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100分。

4. 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件。100分。

5. 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50分。

6. 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50分。

7. 举报封建迷信行为,非法宗教活动。50分。

8. 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0分。

9. 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0分。

10. 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0分。

11. 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0分。

12. 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0分。

13. 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0分。

14. 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0分。

15. 参加村组织治安巡逻的,每次积50分。

16. 参加村矛盾调解工作,每化解一起纠纷。50分。

17. 参加村组织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帮助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每次积30分。

二、公益美德服务类

1. 经过村同意结对帮扶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并参加统一服务日活动,每次积50分。

2. 为困难生计家庭提供帮助的,每次积50分。

3. 参加助老、扶残家政服务活动的,每次积50分。

4. 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0分。

5. 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10分。

6. 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30分。

7. 拾到钱财物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0分。

8. 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10分。

9. 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0分。

10. 获得见义勇为(县)市级及以上证书的,当年每次积500分。

三、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1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15分。

3.主动参与村(社区)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0分。

4.参与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15分。

5.参与村组织的义务劳动。15分。

6.参与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0分。

7. 为乡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0分。

8.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50分。

9.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0分。

四、特别优秀奖励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10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8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5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400分。

5.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积800分。

6.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积600分。

7.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积500分。

8.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积300分。

9.先进事迹被镇媒体报道,积200分。

五、遵守村规民约类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0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10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当年家庭成员考取本科及以上的,每次积500分。

5.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当年积10分。

6.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7.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每季度考核在最清洁档次的,当月积10分。

8.家庭成员入党、参军,每次积500分。

9.参加民兵训练及有关工作,每次积100分。

六、扣分类

1.经审判违法犯罪行为,不再享受积分兑换服务,处罚完成后可以参与积分。

2.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取消评优资格及兑换奖励,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3.参与邪教组织和非法团体做的活动,每次扣50分。

4.不配合村相关工作,并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0分。

5.其他不支持村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0分。

6.不履行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义务的,每发现一次,扣50分。

附件2

后白镇XX村“综治积分超市”积分审核表

积分对象

积分事由

积分值

备注

                   监督评议组签字:               监督评议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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