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后白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新农人”成长指数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访问量:

后委发〔202476

关于印发《“新农人”成长指数绩效评价办法》

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镇“书记项目”深入实施,现将《“新农人”成长指数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后白镇委员会

2024123

“新农人”成长指数绩效评价办法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励“新农人”在乡村广阔舞台上大有作为,根据《后白镇党员“新农人”选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后白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为指导,建立健全“新农人”激励评价工作机制,鼓励“新农人”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组织生活、基层治理中去,实现在学习中提升、在实践中成长。将“新农人”在集中学习、联农助农、产业发展等方面综合表现进行绩点赋分,旨在建立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农人”队伍,吸纳一批优秀“新农人”加入党组织,推动“三农”全面振兴。

二、评价对象

经认定的后白镇“新农人”。

三、指标体系

(一)综合素养(30分)

1. 政治素养(10分):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5分)。党员“新农人”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非党员“新农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和定期思想汇报(3分)。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2分)。(评价部门:党建办组织岗

2. 发展评价(10分):获得研究生、本科、大专学历的分别赋5分、4分、3分;获得农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赋5分、4分、3分。(评价部门:党建办组织岗)

3. 个人荣誉(5分):获得省、镇江、句容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粮农”等个人荣誉,分别赋3分、2分、1分,满分5分。(评价部门:党建办组织岗)

4. 参加培训(5分):积极参加各级机构组织的农业培训和活动,考试合格者得5分。不请假无故旷课、不遵守纪律者相应扣分。(评价部门:党建办组织岗)

(二)产业发展(35分)

1. 产业质效(10分):根据“新农人”从事的农业产业类型和质效相应赋分(附件1)。(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2. 农业科技创新(15分):带头应用人工智能、生物防治、卫星遥感等先进科学技术和精密播种机、植保无人机、智能化农机等新型农业装备,主动承担业务主管部门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具备规模化农业生产能力或农副产业深加工能力,具有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5分)。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与高校院所达成“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5分)。获得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分)。(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3. 获奖情况(10分):合作社或农场获得国家、省、镇江、句容市级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分别赋5分、3分、2分、1分。品牌创建获得相应名次,酌情赋分。获得省、镇江市级、句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赋5分、3分、1分。(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三)风险防范(15分)

1. 农产品质量安全(5分):合作社、农场未被纳入异常名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2分);建立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3分)。(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2. 保险覆盖率(5分):购买农业保险,具备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能力。(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3. 市场风险控制(5分):建立多样化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建立或加入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销售能力。(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四)社会责任(20分)

1. 可持续发展能力(5分):强化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

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2分);农产品被认定为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分别赋2分、3分。(评价部门:农业农村办公室)

2. 合同履行情况(5分):具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水面)承包或租赁合同,无欠缴土地承包金等失信行为,无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行为。(评价部门:各村、农业农村办公室)

3. 联农助农情况(10分):带领周边农民学技术、学管理、闯市场,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入社合作、入股经营、购买服务、组织实施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带动农民共同参与生产经营,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群众共同致富,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效应。通过以上方式助农5人、5-10人、10-20人、20-30人、30人以上,分别赋2分、4分、6分、8分、10分。(评价部门:各村、农业农村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党建办组织岗、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等环节进行量化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同时,充分考虑其产业规模、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每位“新农人”建立成长评价档案,记录“新农人”成长历程、培训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跟踪新农人的成长轨迹。评价周期为一年。

五、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优化“新农人”培养计划,不断提升“新农人”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将评价结果作为党员“新农人”选拔的重要依据,优先将绩点分值高的“新农人”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附件:1.“新农人”生产经营质效评分表

2.“新农人”成长指数绩效评价量化表

3.“新农人”培养档案
附件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