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郭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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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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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便利”原则,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领导机构

成立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镇长担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收集各部门信息,对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公开。

三、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的发送、接收,负责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同上级部门联络,及时传递上级部门最新要求;

(三)各部门负责收集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的部门文件和工作动态,整理后及时报送至党政办予以审核公开;

(四)镇领导小组负责镇内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评议工作,并实施责任追究工作。

四、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乡镇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信息,包括:政策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通知公告、规划总结、重要项目的实施等。

(二)下列政务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信息的报送审核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填写《郭庄镇信息公开审批表》,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公开。

六、责任追究办法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拥有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一)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拒不执行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

(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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