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国管〔2021〕7号
各科室、下辖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有关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国资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责任制六项原则
1、国资管理中心一把手负总责原则;
2、分管主任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主体单位直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5、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三、管理中心主任的岗位安全职责:
1、管理中心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齐管理人员。
4、负责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一岗双责”制度。
5、负责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
6、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
7、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的制度。
8、其它上级及市安委会交办的工作。
四、管理中心副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管理中心“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检查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室进行专项“治理整合”,监督完成管理中心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依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7、其它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二)其他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管理中心“一把手”或受其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科室及下属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找各类违法违规和执行检查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其它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五、办公室安全职责:
1、向管理中心“一把手”、分管副主任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并承担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组织、联络、协调、安排和督促各科室及下辖单位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并按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起草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4、负责汇总统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负有督促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6、其它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句容市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