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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供销总社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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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报送、发布制度

一、市总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科室送交的信息属性予以审核,对免予公开的理由予以审定。

二、认真贯彻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科室在形成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免于公开信息;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在信息界定过程中,对难以区分的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部门确定。

三、各科室应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信息。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上传至市总社网站。

四、发布流程:申请科室拟稿、核稿(填写句容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存档发布。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

三、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社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

2、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向申请提出人报送处理结果。

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科室应对本部门形成的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二、办公室在抓好自身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做好对各科室信息送交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三、对因不按照要求履行好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

二、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应按照规范程序,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在《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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