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供〔2020〕22号
各基层供销社(中心社),市属各公司(投资参股企业)、厂: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关于做好“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句安办〔2020〕29号)文件精神,市总社决定在“五一”节前后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扎实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本市“4.27”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灾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基层社(中心社)、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压实责任,排除隐患,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市总社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区域划分和职责分工亲自带队组织安全检查,特别要对重点企业、重要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老旧房屋、菜场、商场、加油站、商店、旅馆、烟花爆竹、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的电线路、消防设施、防雷设施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各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要在5月8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市总社安委办。
三、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基层供销社(中心社)、资产托管中心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出本市区要向市总社主要领导报告,保持24小时手机信息畅通,保证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打得响起作用。各单位节日值班表于4月30日下班前报市总社办公室。
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4月29日
抄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