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评选的通知》(句公传发〔2023〕74号)精神,按照相关程序评选,经市局党委研究,现对评选为2024年第四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季度“红旗窗口”,予以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
开发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二、季度“服务之星”,予以个人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高 月 句容市车辆管理所辅警
三、季度“服务之星”,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金:
张 亮 白兔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辅警
倪 静 茅山风景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辅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实干笃定前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为句容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特此通知。
句容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