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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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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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的通知》(句公传发〔202374号)精神,按照相关程序评选,经市局党委研究,现对评选为2024年第四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季度红旗窗口,予以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

开发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二、季度服务之星,予以个人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句容市车辆管理所辅警

三、季度服务之星,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金:

    白兔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辅警

    茅山风景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辅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实干笃定前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为句容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特此通知。

  句容市公安局

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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