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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句容华阳地铁站停车场汽车停放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句容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句容华阳地铁站停车场汽车停放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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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尚元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市句通智慧交通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收费申请》收悉。

华阳地铁站停车场,位于句容市隆昌路南侧、容城大道西侧,面积为20729㎡,经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备案投入使用。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委党委会研究,现将汽车停放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汽车停放费实行计时收费。

(一)机动车泊位数:地上220个。

(二)收费标准:

1. 进入停车场30分钟(含30分钟)内免收汽车停放费。

2. 超过30分钟的,计费时长自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连续停车12小时(含12小时)以内,汽车停放费标准5元/车;连续停车12小时以上,按0.5元/小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连续停车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汽车停放费标准最高10元/车。

3.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累计收取,免费时长不重复。

4. 包月停车在不超过该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免收汽车停放费的车辆: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按照政府应急管理要求而临时停放的车辆;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且由残疾人本人(残疾证)驾驶的机动车。

(四)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30分钟(含30分钟)内免收汽车停放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时长自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汽车停放费按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费累计收取,免费时长不重复。

汽车停放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二、江苏尚元城镇建设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停车场实际运营单位监管,在停车场实际运营单位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报备变更。

三、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实施收费时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4年4月7日起执行。

句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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