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集成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街道办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史志、信息、保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统筹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运行机制。
二、党建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舆情监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一战线、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开发、机构编制管理、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治理局(网格化管理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全面依法治街、平安创建、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会同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四、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卫生健康、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体育、旅游、食品安全、残疾人服务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理和培育社会公益组织等工作;负责退伍军人有福爱慕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决算;负责指导企业和社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督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对监督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及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街道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和消防综合监管等工作,并负责本级安委办(消委办)日常工作。协调管理居民住宅小区,开展居民住宅区域内市容市貌、环卫绿化、违法建筑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和公共建筑、市政等配套设施的养护等工作,参与居民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和区内建筑的竣工验收,参与事关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建设,协助管理社区内农贸市场,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条线、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或咨询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对行政审批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负责项目超标、政府采购和提供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探索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设置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