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机关各办、局、中心,各直属单位、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句容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句政办发〔2023〕18号)要求,现将《崇明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社区、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推进落实。
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30日
崇明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省、市各级部署要求,街道决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从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2月,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聚焦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凝聚力量攻克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难点堵点痛点,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
二、整治重点
2023年重点攻坚任务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危化品、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建筑施工、消防、文娱项目、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危化品(应急办牵头负责)
1.加强危化品使用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加强对烟花爆竹、油漆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将专业燃放类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储存药量超过核定储量、购进超标违禁产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相关问题排查。
(二)城镇燃气(社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2.重点检查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3.重点排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年底前督促非居民用户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全部更换。
4.根据《关于开展小区内车库等场所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督促各社区完成车库等场所违规使用燃气清理排查工作。
(三)既有建筑(自建房)(社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5.重点排查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6月底前完成城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隐患既有建筑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建筑施工(社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6.对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宿舍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督促整改。
(五)消防(应急办牵头负责)
7.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持续推动智慧消防建设。
(六)文娱项目(文体中心牵头负责)
8.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
(七)特种设备(物管办牵头负责)
9.全面开展老旧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协助有关技术机构年底前完成纳入全省整治任务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0日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崇明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社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本社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两个责任体系”内容,充分运用“三包干一统筹”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与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制定整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风险专项整治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条块联动,健全完善责任链条。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应急办要跟踪督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落实情况,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内容,督促各社区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街道将2023年专项整治重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强化调度、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街道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贵、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