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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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明街道议政代表选聘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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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有关部门

《崇明街道议政代表选聘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句容市委崇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817


崇明街道议政代表选聘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民主政治建设,根据镇江市人大《关于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议政代表名额分配

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确定本街道的议政代表名额为30—60名,议政代表增补由人大街道工委提出意见,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第三条  议政代表的结构比例

妇女比例占20%左右,非中共党员比例占30%左右,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比一般不超过50%

第四条  议政代表的资格条件

在议政代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议政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水平;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三)关心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有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的能力;

(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宣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决议,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充分发挥议政代表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议政代表:

(一)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到拘留以上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的;

(二)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或出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项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不适宜推荐为议政代表的情形。

第五条  议政代表选聘程序

(一)根据街道实际,议政代表采用十人以上联名方式推荐,经酝酿协商后,确定为本选聘区域议政代表的建议人选,并上报人大街道工委。

(二)人大街道工委各选聘区域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初审街道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议政代表的最终人数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不足的不再推荐。

经审查合格的建议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四)经党工委批准同意的议政代表,由人大街道工委聘任,并向社会公告。

街道议政代表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域编号

组成单位

推荐名额

1

中凌社区

3

2

葛仙社区

5

3

东门社区

5

4

梅花社区

5

5

新村社区

5

6

建新社区

3

7

马扎里社区

5

8

崇明社区

4

9

义台街社区

3

10

河滨社区

3

11

甲城社区

3

12

红旗社区

3

13

茅山社区

3

合计

50

议政代表建议人选十人以上联名推荐表

         社区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

方式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人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人大工委,一份社区存档。

社区议政代表建议人选推荐结构表

议政代表

建议人选

   

议政代表建议人选结构

非中共党员

妇女

专技人员

一线人员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人大工委,一份社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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