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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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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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直属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固定资产的范围

(一)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1000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本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仓库、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 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包括动力设备、专用机械设备、消防及安全设备、仪表和电子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空调、计算机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和电子图书等。

(五)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买价(含随机部件)、调拨价以及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车辆附加费等计价。购入固定资产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时、材料费计价入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应按其发生的实际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局部拆除的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从该项固定资产中减除;不能单独计算的,按拆除部分变卖的价款扣除。

(三)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入账,不能查明原值的,参照同种类固定资产估价入账。

(四)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五)调出、转让和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都按账面原值注销。

固定资产分工管理职责

(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块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1.街道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初审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的选型、采购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添置须报街道财政所,并按句容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负责固定资产实物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在登记时按物设卡,做到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定期与财务所、使用部门进行核对。

4)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变卖和清查盘点。并负责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签订。

5)主持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和核实工作

2.各单位为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街道领导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闲置设备归街道办公室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申领。

2)对本部门领用的固定资产派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与办公室核对。

3)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新增、转移、报废、报损等手续, 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4)负责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辞职人员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或转移工作。

3.财政所为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和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在单位或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等有关申报手续时做好协助工作。

2)负责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提供账面资料。

3)协助单位落实和安排固定资产购置资金。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政所应该密切协作严密手续,定期对账,做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实行统一核算、二级建账的核算方法,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核算,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分别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

(二)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使用者要担负起维护、操作等职责,确保固定资产使用的安全、完整。在工作调动或退休离职之前,应对其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办公室应对每件固定资产依序统一编号,按物设卡,予以标记。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实行计划管理、授权审批制度。

购置固定资产,在落实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街道办公室审核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并经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但属句容市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通过句容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买。凡属于报废更新和报损补充购置的,应在申请购置前办理好报废鉴定和报损核实手续。

(二)购置的固定资产一律由街道办公室负责验收,财政所根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和《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入账手续对无批准手续、违反规定购置或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物品拒绝验收入库和报账。待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街道主要领导签署可报销入账意见后,方可报销入账。

七、固定资产的调拨

街道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批准,有权对各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固定资产的内部调配,由调入调出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交接固定资产卡片。涉及两个不同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调配,应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

(一)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由街道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根据《句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出租、出借手续。

(二)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必须与租(借)入方签订书面租借合同(协议),并建立出租、出借台账。其租金收入全额交本单位财务入账,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行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等。

(二)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参照《句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三)属于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人员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辞职等,其资产应交还街道办公室,由街道办公室另行调配。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实物盘点。清查工作以街道办公室为主,财政所和使用部门共同配合进行。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短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十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追究

(一)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员、使用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因工作人员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固定资产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固定资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街道纪工委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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