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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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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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街道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印发
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请各社区按照《应急预案》工作分工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崇明街道办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街道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起施行);
(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2012年2月1日)
(4)《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镇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句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1.4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国家或省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重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Ⅲ级(较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句容市组织调度相关部门或其他地区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Ⅳ级(一般):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本市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靠句容市个别部门、相关的镇(街道、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分级标准是划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作为本街道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句容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本街道办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宣传,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1)街道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崇明街道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应急办负责编制,经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2)街道办下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崇明街道办各部门应急预案是街道有关部门根据本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街道有关部门制订,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3)街道办所辖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崇明街道办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各社区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4)街道办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5)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
1.7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本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内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超出本街道应急处置能力时将配合和接受句容市政府的统一指挥、组织与协调,以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2.1应急组织体系

2.1.2应急领导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街道办设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组长:卞云峰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罗荣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组员:戴荣国党工委副书记
陆志荣人大工委主任
骆守喜办事处副主任
吴文办事处副主任
陈国民办事处副主任
张蓉娟纪工委书记
王广成组织委员
宋康文宣统委员
董存玉政法委员
孙晨副主任科员
陈立新办公室主任
洪志文财政所所长
左一妇联主席
吴治月党群科科长
张云云社会事务科科长
李忠霞监察室主任
杨建建设科科长
朱荷辰保洁所所长
陈玉娟文体中心主任
董春秀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屠娟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章继霜劳务公司副经理
郭丰银物业公司副经理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成员例会,组织指挥预案演练;
(2)决定启动本预案;
(3)组织协调各应急专业小组工作;
(4)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通报情况;
(5)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警戒和疏散命令。
2.1.3现场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期间设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各应急专业小组组长组成。
现场指挥部是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事故及应急资源情况,及时指挥应急专业小组组进行具体的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与所有应急组的联络;
(2)具体负责指挥或协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对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机构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建议等。
2.1.4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任应急办主任,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办副主任,成员由社区建设科人员组成。
应急办公室电话:0511-80789516
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街道办日常应急工作;
(2)负责了解、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准备各类物资,接收支援物资和接待外来人员。
(4)负责组织应急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5)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培训及演练的协调。
2.1.5应急专业小组及职责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应急专业小组:抢险救灾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信访接待组。
抢险救灾组: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工作的领导负责,由社区建设科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派出所、民兵、供水、供电、通讯、城建、交通、卫生等应急人员组成抢险救灾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进行工程抢险、抢修、维护、处置、清理现场等工作。
治安保卫组:由街道分管负责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负责,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联防民兵等应急人员组成治安保卫组。负责做好相应治安保卫、警戒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由卫生院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卫生院部分专业人员组成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送医院救治及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保障、现场消毒、防疫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分管后勤事务的领导负责,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团委、妇联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发放救援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安排和调度。
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负责,由社会事务科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社会事务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和司法所组成善后处理组。做好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
调查评估组:由街道分管纪律监察工作的领导负责,由纪工委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党群科、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人员,吸收专业评估人员组成调查评估组。负责调查事件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置结果,形成报告材料上报党工委。
信访接待组:由街道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责,由信访办牵头,组织纪工委、司法所等组成信访接待组。负责做好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接待、说服、疏导工作。
2.2应急联动体系
街道应急办要保证与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各社区、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保持通讯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现场情况,并将上级的指示、准确传达到应急处置实施主体。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部门、各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行业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一些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检测预警机制,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开展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本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应急办报告,街道应急办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向句容市应急办如实报告,做到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将及时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情经过、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当突发公共事件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地区和单位时,事发地区和单位有义务及时向有关地区、单位发出通报。
3.2预警和预警级别
街道应急办接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在进行鉴别、判断后,立即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向句容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请示,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相应级别预警。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按照下列权限来确定:
(1)Ⅰ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国家发布或者由省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国家后,由省长签发。
(2)Ⅱ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由担任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的分管副省长请示省长后签发。
(3)Ⅲ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江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省应急指挥中心后由镇江市市长签发。
(4)Ⅳ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句容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请示省及镇江市应急指挥中心后由句容市市长签发。
预警信息的发布通过通信、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通信、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分级分类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专业小组应当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街道应急办报告,再由应急办公室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及时向句容市政府政府报告,按下列程序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全权负责处置整个事件。必要时申请句容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挥监督。跨本街道行政区域的,申请句容市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句容市政府直接指挥。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首先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申请句容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市级相关应急预案的,由市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句容市政府直接指挥。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级相关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在句容市政府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具体应急响应程序详见附件5:应急响应程序图。
4.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所在社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应急办和街道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在接到信息后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于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同时做好协助市级预案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街道应急办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社区和街道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3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4.3.1基本应急
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街道应急机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立即启动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部负责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句容市应急办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4.3.2扩大应急
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达到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级别,预计依靠本街道办、社区现有应急资源和社会力量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句容市政府联系,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办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专业组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应急处置。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效开展工作。
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句容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请求支援。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由上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或其专业应急机构负责处置,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各单位全力配合。
4.5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本着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由街道应急办指定专人根据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有张贴宣传栏、信息报道、报送新闻稿、政府网站等。
4.6应急结束
街道办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请示,经同意后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实施。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由街道办宣统委员负责,牵头联系电信部门、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5.2公共设施保障
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联系辖区派出所、交通部门、供电部门、电信部门和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5.3交通运输保障
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联系交通部门、有关运输公司、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质等。
5.4基本生活保障
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联系民政部门、粮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5医疗卫生保障
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联系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民政部门、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6物资能源保障
由街道办人武部长负责,牵头联系经发部门、交通部门、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以及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5.7治安维护保障
由街道办分管政法领导负责,牵头联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部门、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保障道路畅通,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5.8资金保障
由街道办主任负责,牵头联系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银行、事件发生地社区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上年度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地方突发公共事件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5.9人员防护
由街道应急办分工协调的负责人负责,牵头联系辖区派出所、科技、民政、劳动保障、卫生部门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建立与人口密度、社区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
5.10环境处理
由街道应急办分工协调的负责人负责,牵头联系辖区派出所、环保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6.后期处置
6.1恢复与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社区负责,需要街道办援助的,由事发地社区提出请求,街道办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6.2调查总结和评估
街道办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社区,对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街道办作出报告。
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调查总结和评估。
7.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
7.1演习演练
街道应急办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街道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2宣传教育和培训
街道办及社区定期向群众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向公民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可公布的内容,使公民了解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应急行动。
7.3责任与奖惩
街道办、各社区和街道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街道办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街道办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联络方式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应急职务 |
联系电话 |
|
| 1 |
卞云峰 |
党工委书记 |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
13906106351 |
0511-87273995 0511-80789058 |
| 2 |
罗 荣 |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
应急领导小组 副组长 |
13952931582 |
0511-87305012 0511-80789616 |
| 3 |
戴荣国 |
党工委副书记 |
后勤保障组组长 |
13705291222 |
0511-80789080 |
| 4 |
陆志荣 |
人大工委主任 |
信访接待组组长 |
13775386216 |
0511-80789076 |
| 5 |
骆守喜 |
办事处副主任 |
|
13705290019 |
0511-80789077 |
| 6 |
吴 文 |
办事处副主任 |
应急办主任、抢险救灾组组长 |
13952998838 |
0511-80789085 |
| 7 |
陈国民 |
办事处副主任 |
善后处理组组长 |
13625262846 |
0511-80789076 |
| 8 |
张蓉娟 |
纪工委书记 |
调查评估组组长 |
13505293929 |
0511-80789087 |
| 9 |
王广成 |
组织委员 |
|
13862435598 |
0511-80789086 |
| 10 |
宋康文 |
宣统委员 |
|
13921555876 |
0511-80789089 |
| 11 |
董存玉 |
政法委员 |
治安保卫组组长 |
13852979822 |
0511-80789622 |
| 12 |
孙 晨 |
副主任科员 |
医疗救护组组长 |
13912101988 |
0511-80789082 |
| 13 |
陈立新 |
办公室主任 |
应急办副主任 |
13705290205 |
0511-80789516 |
| 14 |
洪志文 |
财政所所长 |
|
13952993510 |
0511-80789139 |
| 15 |
左 一 |
妇联主席 |
|
13952992860 |
|
| 16 |
吴治月 |
党群科科长 |
|
13914598373 |
0511-80789568 |
| 17 |
张云云 |
社会事务科科长 |
|
13505290065 |
0511-80789517 |
| 18 |
李忠霞 |
监察室主任 |
|
13505298692 |
0511-80789982 |
| 19 |
杨 建 |
建设科科长 |
|
13656103312 |
0511-80789518 |
| 20 |
朱荷辰 |
保洁所所长 |
|
13913407256 |
0511-80789955 |
| 21 |
陈玉娟 |
文体中心主任 |
|
13505298889 |
0511-80789612 |
| 22 |
董春秀 |
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
|
13861370359 |
0511-80789577 |
| 23 |
屠 娟 |
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
|
15905293735 |
0511-87222062 |
| 24 |
章继霜 |
劳务公司副经理 |
|
15952969710 |
0511-80789200 |
| 25 |
郭丰银 |
物业公司副经理 |
|
13052945995 |
0511-87227791 |
附件2
辖区内各社区应急人员联络方式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1 |
任青香 |
东门社区 |
党委书记 |
18905298601 |
0511-87300745 |
| 2 |
郭爱丽 |
义台街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5905296883 |
0511-80789135 |
| 3 |
王新华 |
红旗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812361698 |
0511-87273872 |
| 4 |
孙维群 |
崇明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776372201 |
0511-87305315 |
| 5 |
巫 娇 |
茅山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5905299650 |
0511-87305747 |
| 6 |
韩 红 |
甲城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852975990 |
0511-87228428 |
| 7 |
闵文棋 |
马扎里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776378263 |
0511-87300977 |
| 8 |
王世丽 |
建新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775388547 |
0511-87272077 |
| 9 |
李庆伟 |
新村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656101987 |
0511-87301153 |
| 10 |
赵 伟 |
梅花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3952897022 |
0511-87301358 |
| 11 |
胡圣祥 |
葛仙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3952935200 |
0511-87230822 |
| 12 |
何 宏 |
中凌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3861375556 |
0511-87222624 |
| 13 |
于 洋 |
河滨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15996822292 |
0511-87229972 |
附件3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应急人员联络方式
|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1 |
开发区派出所 |
0511-87264110 |
| 2 |
华阳派出所 |
0511-87201110 |
| 3 |
交通运输局 |
0511-87262384 |
| 4 |
供电公司 |
0511-87995215 |
| 5 |
句容移动公司 |
0511-87260001 |
| 6 |
广播电视台 |
0511-87272439 |
| 7 |
民政局 |
0511-87272840 |
| 8 |
科技局 |
0511-87272670 |
| 9 |
环保局 |
0511-87263440 |
| 10 |
司法局 |
0511-87272184 |
| 11 |
信访局 |
0511-87287655 |
| 12 |
财政局 |
0511-87262981 |
| 13 |
安监局 |
0511-87275609 |
| 14 |
句容燃气公司 |
0511-87278239 |
| 15 |
句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0511-87229155 |
| 16 |
住建局 |
0511-87265311 |
| 17 |
卫计委 |
0511-87263319 |
附件4
外部可利用的应急资源联络方式
1.报警电话:110
2.交通事故报警:122
3.火警电话:119
4.市政府应急办公室:0511-87272848
5.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511-87275609
6.外部医疗救援机构
市急救中心:120
市中医院:0511-85978004
市人民医院:0511-87266454
7.市卫计委:0511-87269970
8.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电话:0511-87279989
附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