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总支),机关各办、局、中心,各直属单位、公司: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下列同志任职如下:
汪 婷同志任人大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 越同志任妇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免去董春秀同志残联专职理事长职务。
中共句容市委崇明街道工作委员会
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