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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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电子政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工作计划、政务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监督办理。

负责党群工作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劳资、劳保、计生、人武、保卫、工会、共青团、妇女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劳资、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城市管理理论研究;负责作风、行风建设和城管志愿者建设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统筹指导和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拟定城市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办法;协调各镇(街道、管委会)及部门之间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远期计划与近期计划;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指导。

2、财务审计科。

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有关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参与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参与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行业融(筹)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各项财务支出计划。加强对财务票据管理按时完成当年财务资料归档工作;拟订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组织各部门财务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资金绩效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工作;负责装(设)备器材的计划、配置及更新等经费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理行政征收、罚没经费管理和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协助做好机械设备和生产车辆的购置、报废计划;协助审计工程竣工决算。

3、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性问题的调研,拟订、审核、管理和备案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一般行政案件的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核、听证、报备;负责政府建设项目合同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管理和调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承担法制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计划、配置及更新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的检查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

综合协调行政许可事项,承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承担城市管理有关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负责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业务资料、档案的收集、归档。

4、市容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

牵头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工作;负责依据城市容貌标准的相关法规制定城市容貌规划、管理制度、标准和年度计划;拟订实施市区临时摊点设置、亭棚设置、公共停车场等专项规划;承担城市容貌等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由市政府资金投资的停车场(点)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市区市容、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夜景灯饰的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市区公共场所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停车场(点)占道许可工作和服务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地物料堆放和建筑物搭建及其他设施设施放置、临时摊点和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市容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容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和考核有关事项;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市容管理事项。牵头负责城区(华阳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崇明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强弱电箱管理和“三线”(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布设混乱治理工作。

拟订实施市区户外广告(含店字招牌)设置等专项规划;承担城市户外广告(含店字招牌)设置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出让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市区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含店字招牌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和考核有关事项;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户外广告(含店字招牌)管理事项。

5、环境卫生指导科(渣土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市城乡环卫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作业规范;拟订实施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参与市区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设施拆建和验收;指导和督促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管理事项;负责城市车辆清洗和临街建(构)筑物清洗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检査、监督城区禁养家禽家畜工作;监督管理城区环卫卫生清扫保洁、街道冲洗降尘和街面公共环卫设施,负责环卫质量考核;牵头负责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特种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征收工作;承担环境卫生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和考核有关事项;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环境卫生管理事项。

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指导农村专业保洁员队伍建设;参与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建设和验收;负责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垃圾处置的检查指导、考核奖惩、经费补贴核拨等工作。

牵头负责城区(华阳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崇明街道行政管辖区域)餐饮油烟管控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物质的运输、处置管理和费用征收,指导片区执法机构该方面的现场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渣土管理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和考核有关事项;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事项。

6、绿化管理科(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建小区园林绿化规划论证;拟订实施公园、景观、广场、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和方法;指导、检查、监督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园林与绿化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和考核有关事项;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事项。

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发展规划;指导局相关科室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市、街道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规划论证和片区改造、住宅小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配套设施验收、交接、会办;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对投标单位的考察;负责编写招投标文件;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原材料质量监测;负责资金核算;负责竣工验收;负责城市专项维修的跟踪管理、审计工作;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指导相关业务科室推进科技进步工作。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全局的安全工作实施检查、考核和评比;监督市容、环卫、园林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齐全;负责机械设备和生产车辆购置、报废计划审批管理。